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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首创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服务令”
为解决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组织难、执行难问题。近日,临海市首创了社区矫正公益改造劳动“服务令”制度。
一是劳动能力评定。由司法所委托劳动单位对有劳动能力矫正对象进行劳动能力等级书面评定。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性别、年龄、文化水平以及身体素质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公益劳动类型,例如体力型、脑力型以及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等等。
二是签发“服务令”。目前服务令根据矫正对象的综合分类,分普通体力型服务令、行业服务令、简单劳动服务令。司法所参照评定,对各矫正对象分类签发“服务令”,并建档备案。
三是执行劳动。由劳动单位依照“服务令”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分类设岗、集中或分散开展每月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劳动,并录入“服务令”。同时根据服务令列出的详细评分表进行分类评分,最后按照总分确定其相应的考核等级。评分标准为十分制,包含劳动态度、任务完成质量、工作时间是否达标以及劳动服务对象反馈分等。服务令类型的不同,其中评分分值分布也有所不同。
四是监督考核。司法所对劳动单位反馈的“服务令”考核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并将劳动考核等级与矫正管理挂钩,切实保障劳动改造服务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司法所不定期组织监管小组成员对公益劳动进行实地抽检,一旦发现问题将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劳动评定卡以6分为合格,9分以上优秀、7—9分为良好,6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实际评分折成百分比,最后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加减分。
最近我们接收了一名职业为医生的社区矫正对象,为了充分调动其劳动改造积极性,实现公益劳动回馈社会的最大效果,根据委托当地医疗机构对其进行的劳动能力书面评定及证明,由医疗单位专门安排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不定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咨询、诊断等服务。同时医疗机构及服务对象对其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定,并由劳动单位将评定卡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给司法所,尽量避免了矫正对象对评定结果的作弊或干预。
社区矫正劳动改造“服务令”的实施,矫正对象的抵触情绪基本消除,从而激发了劳动积极性,实现了公益劳动由单板消极、流于形式向形式多样化、人性化和回馈社会效果最大化的实质性转变。保障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公益劳动这一举措的有效运用、管理,适应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灵活性和严肃性,推进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科学化、人性化和规范化。
(临海市司法局 罗洁鸿、汪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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